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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验收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落实《xx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定》,根据x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xx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x语函〔20xx〕x号)要求,努力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做好迎接xx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暨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是在202x年上半年通过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努力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强化全区人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依法管理语言文字的工作水平,提升全区人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争取以优良成绩通过广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初步普及普通话。党政机关人员要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普通话成为工作用语,能说比较流畅的普通话;电台、电视台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学校主管部门将普通话纳入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城镇学校的校园语言;公共服务行业的一线服务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使用普通话。
  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是指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现行文字政策,使社会主要领域的用字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带头使用规范汉字。重点规范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公文、印章用字。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公共设施的各种标牌文字规范、字形完整。汉语拼音书写正确,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二、督导对象和内容
  (一)督导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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