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就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党支部+三公司一平台+产业联盟+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基地+农户”为载体,以规模化发展、组织化生产、市场化营销、一体化服务为导向,探索创新、破解难题、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放活农村体制机制,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激活农村发展要素,引导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努力提升全区产业发展水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促进村级社会治理,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改革任务
(一)资源变资产:集体资源变股权,在对农村集体资源进行清理核实、确定权属关系的基础上,经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将集体投资兴建或购置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资产评估入股,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经营权折价入股,使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股权,按比例获得收益。个人资源变股权,农民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自有的房屋、林权、水权入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资金变股金:财政资金,将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权权利,包括生产发展类资金、农村设施建设类资金、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财政扶贫发展类资金、支持村集体发展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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