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落实《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根据县委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清廉县,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落实,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职责任务
纪委作为纪律检查机关要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牢牢把握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作风效能建设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以反向约束推动“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落实。
(一)严肃开展政治监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和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一是聚焦推进政治监督。要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做好“六稳”“六保”任务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安全生产、耕地保护以及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面,做好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文章。二是推进日常监督。深化运用“1+3+N”执纪监督工作体系,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拓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的范围内容,统一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健全日常监督的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要以管住管好权力为目标,加强对权力的事前、事中监督,早发现、早处理。巡察、派驻和有关部室要让监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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