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我局应急管理职责,增强应对和防范全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区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市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XX区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XX市XX区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XX市、XX区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协助区政府启动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和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培养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发挥其作用,加强培训,做到常备不懈。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镇街、工业园区(含三个发展中心、以下统称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一般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若果不能控制事态时,立即请求区安委会、减灾委负责处置;区安委会、减灾委负责较大事故、灾害处置,各镇街、工业园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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