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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行“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现就推行“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模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强化系统观念和靶向治理思维,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普遍关注关切的行业领域,选取重点部门,通过“室组”联动监督,深入摸排查找部门履职用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专责卡实主责,以监督促推监管,督促推动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查纠整改问题,理顺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过“室组”联合办案,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着力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由点及面整治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
  1、建立工作机制。坚持“整合力量、统筹管理、健全机制、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市纪委监委xx个纪检监察室、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有机整合,由市纪委监委分管班子成员担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通过常委会统一领导,室组分级负责,形成一体谋划、一体推动、一体落实的统一领导指挥体系。各派驻组根据日常监督实际,从大系统、重点职能部门中筛选确定监督试点单位,按照“室组”联动监督的工作思路,以派驻组为主体,对应的纪检监察室派员参与,组建3-4人的“室组”联动监督工作组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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