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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某县道路交通委员会的通知

县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落实《xxx市文明交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实现辖区道路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执勤执法形象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结合县人事变动实际,决定调整我县道路交通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作如下规范。
  一、组织机构
  主任:xxx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x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xxx县委网信办主任
  xxx县教育局局长
  xxx县交通局局长
  xxx县住建局局长
  xxx县公安局政委
  xxx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xxx县城市执法大队大队长
  xxx县接诉即办指挥调度中心负责人
  xxx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xxx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xxx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xxx县交警大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xxx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按月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并按季度向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大力宣传文明交通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技术优势,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大力宣传营造文明交通氛围,深入开展全县文明交通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及时监测处置交通类舆情。(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
  (二)深入整治交通不文明行为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要交通口(背街小巷)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有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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