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x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x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改财金〔202x〕117号)精神,在落实好国、省已经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x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2x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x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x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x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重大损失”是指扣除保险赔款、财政补贴等补偿后,当年损失金额超过损失发生上年度收入总额的20%(含);上年度无收入的,当年损失金额超过损失发生上年末资产总额的20%(含)。(二)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是指纳税人申请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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