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里对如何有力进行督查考核进行了明确的指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如何在纪检监察的岗位上更高效地展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正确的指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为党内监督专职队伍,必须把学习及贯彻《通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下,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认识,我总结四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思想认识,领会《通知》精髓
督查考核工作是一个推动党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讲,《通知》是律己修身的重要指南,是准确高效展开督查考核工作的标尺。 在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指导下,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于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做最为精确的判断,加上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对于《通知》的内容,不能死记硬背,而是逐字逐句学习和消化,掌握里面的精神思想,在掌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悉心领会其中的深意,并不断运用在工作实践中,以提高监督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计划管理,认真落实通知
《通知》指出“要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防止重复扎堆、层层加码,不能兴师动众,动辄对着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我们市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展开督查考核工作时,应当按照中央的知道要求,凡是可以从简,多部门合并进行的,不增加地方基层负担,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考核任务,一定要周密计划,多管齐下,将督查高质少量的展开。
三、创新督查方式,提高考核结果
在实际督查考核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从根上做起,完善和改进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指标,改进督查检查办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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