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x发〔202x〕8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x政〔202x〕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产业政策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出口创汇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来我市投资,重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大、税收贡献大的项目,重点引进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项目,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成长性产业项目。
二、产业扶持办法
对新入驻市产业集聚区和市统一规划的专业园区内的纳税工业项目,自建厂房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和租用厂房设备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规费、税收、产品研发、优化创新、自主品牌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本地企业与外商并重发展,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本地龙头企业新投资重大项目,视同新引进招商引资项目,享受相关招引优惠政策。
(一)落实工业用地使用标准和优惠政策
1.入驻市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单独安排供地,鼓励企业通过租赁、购买标准化厂房等途径解决生产经营场所问题。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方可享受单独供地的优惠政策。
2.入驻市产业集聚区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须达到每亩260万元以上的标准,税收须达到每亩10万元以上的标准,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建筑密度不得低于40%。
3.入驻市产业集聚区内的主导产业和市统一规划的专业园区类工业项目达到投资标准的实行优惠供地,其他工业项目达到投资标准的正常供地。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在项城经营3年及以上的主导产业,政府补助2年租金,其他产业,政府补助1年租金,补贴资金以该企业所缴纳税收的市级留成部分为上限。
4.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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