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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工作实际,经市委同意,区委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一批村党组织书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XXXXXXX为指导,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打破地域范围和身份性质限制,公开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任党组织书记,切实解决当前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强、激情不够、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村级干部队伍活力,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提升村党组织领导和服务“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二、岗位及报名条件
  公开选聘岗位为xxx区村党组织书记,共计xx名。公开选聘报名条件如下:
  1、政治条件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党龄满1年以上(20xx年x月x日前入党),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农业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
  2、学历专业要求。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等涉农专业或者有乡村工作经历优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足够认识,全面掌握其精髓要义;
  3、户籍年龄要求。报名的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所在地,不限毕业院校,年龄不超过xx周岁(19xx年x月x日后出生),肯于扎根农村,不怕苦不怕累。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竞聘。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沾染“黄赌毒”的;参加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严重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的;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与现任村干部之间有夫妻关系、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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