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监督“聚光灯” 管住基层“公权力”
——xx县关于健全完善党和国家基层监督体系的实践探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xx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近3年,全县农村基层腐败案件年均下降5.6%。通过全面加强基层公权力的监督,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跻身201x年中国西部百强县第49位,较20xx年上升34位;连续6年荣获达州市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201x年,实现GDP360亿元,同比增长8.5%。
一、背景和意义
(一)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是落实上级要求的政治任务。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治国理政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既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和事业成败。基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神经”,必须坚定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加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
(二)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是巩固政治生态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也不能低估。就xx县而言,通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惩贪治腐,党风政风持续优化、社风民风持续好转,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近3年,全县累计查处803人,其中村社干部和基层单位干部占比达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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