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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县“科技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省委X届X次全会、市委X届X全会、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关于推进落实“科技创新推进年”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始终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全县范围内推动科技创新系列行动,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稳步提升科创实力。全社会研发投入(R&D)占GDP比重达XX%;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XX%。
  (二)加快成长科技型企业。全县获批高新技术企业XX家,科技型中小企业XX家,培育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XX家,新增规升高企业XX家。
  (三)不断丰富科创载体。新建省级研发机构和人才站点XX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体系贯标达到XX家;新建科技企业加速器、市级以上外国专家工作室各X个,新增科创中心X家。
  (四)全面优化科创环境。全年开展产学研和科技招商活动X次以上,引进省科技副总XX人;全年企业研发和成果转化立项XX个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XX亿元。
  二、科创原则
  深入实施产业创新提升、区域创新协同、高企培育壮大、科创载体集群、创新生态优化五大工程,需要确立几项原则:坚持战略思维,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坚持结合实际,认清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期,尊重规律,遵循逻辑,有效推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融合互进;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产业创新图谱,出台科技创新载体推进计划,有序推进产业建设;坚持持之以恒,科技创新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绵绵发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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