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协调联动工作,形成内部工作合力,推动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以案促改“治未病”功效,根据《XX省纪委监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细则。
一、原则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自觉。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部署,按照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以案促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执纪执法办案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着力提升以案促改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一体推进,协同联动。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导推动以案促改,委机关各部室组要加强统一领导,厘清工作职责,强化一体推进理念,分工落实、各司其职,主动自觉落实,相互提醒督促。以案促改工作的职能部门强化统筹协调、综合指导、检查考核,各工作部门配合协作,认真履行以案促改工作职责,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
(三)有案必改,以案促改。坚持有案必改,注重因案制宜,强化全域整改,把整改落实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督促案发单位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坚持预防在前,教育在先,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紧盯第二、三、四种形态的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坚决防止和克服以案促改中的形式主义。
二、启动阶段的协调联动
以案促改启动阶段,从制发“立案通知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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