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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过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我感到受益匪浅,获益良多。具体体会如下:
  一、归属清晰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条就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在此条款中,很清晰的看到“归属”这个字眼,这是一个定性的词语。因此,物权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同理,对于自然资源资产的归属问题也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对于归属上如何清晰地去理解,应从三个方面予以考虑:一是积极构建新型科学产权体系。探索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相分离,特别是对于使用权方面应加以更加细致的划分,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于精细化的需求,积极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最大化市场利用。二是切实明确产权主体。法律体系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进程,应及时加大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力度广度,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科学划分之后的归属问题,以利于今后的开发利用。三是进一步加快确权登记效率。要对全国自然资源进行细致调查,准确掌握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在以往确权登记工作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全国普及,促进确权登记工作的全国法治化进程,从而有效推进加快确权登记效率。
  二、权责明确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任何改革都是以明确改革后工作的权责为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样如此,通过此次改革进一步明晰各方主体,进一步明确各方权责,为后续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监管工作打好基础。权责明确应当在严格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方面多下功夫,通过停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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