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实际上是指市场形成商品的价格
首先,“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是针对以往“商品由国家统一定价”而言的,不是针对“价值决定价格”而言的。石先华同志注意到了高一《思想政治》教材第五课中有关“商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的提法,但却误解了这一提法的本来含义。教材第五课的“引言”中写道:“在1979年以前,我国的商品基本上实行单一的计划价格形式,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商品的定价权,集中在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手中。我国商品定价权的变化,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正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讲资源配置方式时,教材写道:过去,我们“在否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忽视价值规律和市场作用的同时,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定价的范围太大,而且价格一旦确定,很少调整。技术发展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或产品用料消耗变了,供应情况不同了,价格却往往不变。这就使得不少商品的价格既不反映价值,也不反映供求关系,违背了价值规律的要求。……实践告诉我们,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改革。”在讲价格改革的重要性时,教材写道:“价格改革是发展市场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应当根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采取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办法,积极加以推进,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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