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活动课提高到课程设置的高度来认识与安排,这是国家教委颁发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课程方案》明确指出:“活动在实施与发展教育中同学科相辅相成。”这就从教学法规的高度明确了活动课同学科课同等重要。如何做到“相辅相成”?我想以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开设原则与形式为例,谈谈个人的看法,希望能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一、小学数学活动课的开设原则
原则之一
小学数学活动课,必须以小学生的个性要素得到发展为宗旨,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课程方案》对小学阶段的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培养目标,这个培养目标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为体现小学阶段性质和任务而设计的国家要求,也就是国家关于知识和能力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是为体现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个性发展要求。落实到小学数学课,国家质量标准就是要求小学生具有初步的运算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以及运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四项,这个任务主要由小学数学的学科课(或者叫必修课)来担当。至于发展小学生个性的要求,《课程方案》明确提出主要由活动课来担当,其教学目标就是“增强兴趣,拓宽知识,增长才干,发展特长”。有人会提出,这个要求在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中就能做到,或者开展课外活动就可以实现。我认为这是误解。诚然,小学数学学科课所包含的实际活动,诸如观察、实验、练习等,也能培养学生某些个性要素,但它服务的目的不同,它只是为学科课的教学目标而服务的一种教学手段,是学科课教学活动的一部分,没有具体教学时间的界限;而小学数学活动课应是以发展学生个性要素为首要目标的课型,每节课教学时间与学科课的教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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