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xx市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深化婚丧习俗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省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高价彩礼问题,坚决抵制婚丧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和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等陈规陋习,切实减轻群众经济和精神负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在xx县推动形成文明乡风、婚嫁新风、和谐民风和社会清风,为创建全国乡村征信示范区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高价彩礼和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突出问题,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破旧革新,变“软约束”为“硬措施”,明确婚丧事宜原则要求和礼金限额,配套完善申报程序和奖惩措施,使xx县高价彩礼、婚丧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和早婚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其他事宜不办宴席、办宴不收礼的良好风气。
(一)婚事新办。1.明确彩礼定义。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xx县对需要限高的彩礼界定为:女方抚养人或监护人收取的彩礼礼金,扣除陪嫁物资总费用后留取的聘礼,传统习俗其它婚庆活动中赠与钱物、购买金银首饰、下车礼等不计入彩礼范畴。2.严控彩礼上限。xx县干部职工(各类财政供养人员)或具有xx县户籍、在xx县定居一年以上人员(以下统称xx县本地居民)家庭中的女性居民出嫁,收取彩……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