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省纪委机关、省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关于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乡镇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协助乡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成效,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宪法、监察法等有关规定,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适应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任务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
1.“三统一”原则。乡镇纪检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以增强乡镇纪委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两为主一报告”原则。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职责
1.乡镇纪委主要职责。(1)加强教育引导,负责经常对监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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