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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给区委和区委主要领导来信办理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区委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群众来信得到及时办理,确保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得到迅速落实,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以群众来信办理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区委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群众来信得到及时办理,确保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得到迅速落实,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以群众来信办理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二、办理范围
  人民群众给区委和区委主要领导来信。
  三、办理流程
  (一)送呈。区委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人民群众寄送区委和区委主要领导的来信,收到信件后,按规定立即呈送区委主要领导,不得延误积压。
  (二)登记。区委主要领导阅批后,区委办公室立即编号登记,详细记录来信人信息、主要诉求、批示内容、承办单位等,同时抄区信访局备案登记。
  (三)交办。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区委办公室制发交办单,明确办理要求,交办承办单位。其中,检举类来信,转纪委监委或组织人事等部门办理。原则上必须在收到批示件的当日完成交办。
  (四)办理。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阅批信访件、研究信访事项、制定办理方案、组织办理力量,督促推动办理工作。针对来信具体内容,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领办,逐件成立工作专班。
  办理时限要求:咨询类信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类信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信件20个工作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五)督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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