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给经济增长及对欧洲提供物美价廉食品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的改革有利地推动欧洲农业经济朝着开放市场的方向发展,使其大部分农产品与世界市场价格接轨,并对整个欧洲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欧盟的农业政策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给我们的启示是,农业和农村问题是整个现代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它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是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关键性环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科事务所联合设立了农业和税收政策国际比较研究课题。为此,与中心国际局合作组团赴欧洲若干国家进行了考察。现将对欧盟农业和税收政策的考察及与中国有关情况比较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欧盟共同农业政策
今年是“欧元”亮相的第一年,所到之处,均能看到欧洲一体化的强劲势头,其中农业和农村发展更是这一进程中的主旋律。
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是根据1957年签订的《罗马条约》成立的。1960年6月30日,欧洲委员会(简称欧委会)就创建共同农业政策提出议案,经过6个月的深入谈判,确定了共同农业政策结构的最初框架。1962年1月,确立了共同农业政策的总方针。
由于欧共体最初的6个成员国都是农产品净进口国,因此,欧共体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产品产量,稳定市场,提供有效供给;稳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食物。为了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欧共体明确了遵循共同农业政策的三条原则(现欧盟依然执行这一原则),一是建立允许农产品自由流动的统一共同市场;二是享有优先权,共同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外部廉价农产品进入共同市场;三是承担共同财政责任,欧共体各成员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以建立共同农业发展基金。
欧盟现行的共同农业政策既是早期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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