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基本国情,经过反复论证而提出的奋斗目标。这个总体目标,要逐项分解,逐级落实,经过层层努力加以实现。围绕这个总体目标,民族地区必须创造条件,加倍努力,加快小康进程,为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民族地区小康进程的内涵
(一)民族地区的小康进程就是市场化的过程
据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公布的“市场化指数”,20xx年市场化进程按总指数排序排在前10位的省市自治区按总指数排序分别是: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上海、天津、海南、安徽、辽宁,总指数平均为7.30,比1999年上升了0.27;排序在第11~20位的10个省市自治区是:河北、重庆、广西、北京、四川、河南、湖北、吉林、湖南、江西,这10个省市自治区的平均为5.78,比1999年上升了0.13,上升幅度明显小于前10个省市;排序在第21~30位的10个省市自治区是:黑龙江、云南、甘肃、内蒙古、贵州、山西、陕西、宁夏、青海、新疆,这10个省区中的8个为西部省区,它们的平均指数是4.35,虽比1999年提高了0.23,但提高的幅度低于东部省份。1999年排在最后4名的省区(陕西、宁夏、青海、新疆)20xx年仍然排在原来的位置上,名次没有发生变化。这说明中西部,特别是民族地区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市场主体缺位,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不健全,在非国有经济发展和要素市场发育方面,东西部地区差距较大。
(二)民族地区的小康进程就是城镇化的过程
城镇化水平从某种程度上标志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城镇化是民族地区工业化的依托,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在空间落实上的必然反映,城镇化的本质在于经济生活空间的转移、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发达国家和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历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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