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几个基本理论分析
一、“以人为本”发展观的基本含义
人本主义是建立在“人是目的”理念基础上的一种关于天人、物我、群己、劳逸等关系的哲学思想。它表示了思想家们对于自身行为和外部世界意义联系的一种基本认识态度。以人为本的思想,不仅表明了思想家们对于人自身因素的注重,把社会经济运动中的各种矛盾发生与处理归结到人类自身来进行解释,并从自身寻找问题的解;而且表明了对于真正人类自身需要满足和价值的注重,对异化的物本主义思想的扬弃。人本主义心理学、人本主义教育学、人本主义管理学以及十分有意义的人学均是基于这种认识基础而产生的。今天,我们提倡“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更多地是从以人的需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的理念角度出发来解释这一观念的,实际上,“以人为本”发展观是一套基于人本主义经济学思想的理论体系,它至少包含以下三个相互联系的内容:
(一)人本主义思想和为什么要倡导“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是近年来日益快速地在我国流行起来的一个重要理念。这里的“本”是指人应当成为我们一切行动的目的、基础和出发点,即“人是目的”或人是万物的尺度。“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我们的一切行动都要以人本身及其需要(扩展为最大多数人的多层次需要的全面协调)为准则,所有的制度安排和生产、分配、消费、交易、管理行为都应当把人的需要作为目标。例如,生产过程中要有健康、愉快的工作环境,以体现和尊重劳动者的生命价值;生产还要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以尊重所有外部人和物的消费权益,提高公共福祉水平。产品分配要体现要素贡献,特别是保护弱要素产权,减少要素使用权不公平交易的发生,以体现各要素产权权益;生产的产品要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美观等的需要,以尊重消费者权益和体现消费者主权。交易过程要尽可能提供对称的交易信息,以满足消费者知情权需要。无论是政府交易、市场交易还是与医院、学校等公共事业组织的交易,都要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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