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管住“关键少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在各基层单位开展生产经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利运行专项督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XXXXXXX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精神,重点加强对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规范基层单位在资金审批、物资采购、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利运行,扎紧制度篱笆。紧盯基层单位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对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二、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方面
重点督查基层单位是否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把手”是否落实“末位表态”制;是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决策生产经营重大事项,是否严格落实支委会议事规则,将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列入支委会进行前置研究。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重点监督基层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是否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承诺书等;党支部书记是否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是否与分管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是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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