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中国历史上的人文主义思潮
近一些年,中国学术界使用“人文主义”一词比较多,而且相当普遍地认为儒家的精神以及中国文化的精神即是“人文主义”。与此同时,也有学者批评中国学术界对“人文主义”一词“连概念也没有弄清楚”,出现了“思想混乱”。(注:董乐山:《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译序。董乐山为澄清“人文主义”概念的混乱,特地翻译了英国史学家阿伦·布洛克的《西方人文主义传统》,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十多年前,我应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之约,开始撰写《曹雪芹评传》。我在书中提出:“晚明社会和清朝前期以李贽、戴震、曹雪芹等人为代表的启蒙思潮,最适宜称为人文主义。”我不同意把儒家的精神乃至中国文化的精神总括为人文主义。由于《曹雪芹评传》体例和篇幅的限制,书稿中没有展开充分讨论,有些方面也未作应有的交代。现在《曹雪芹评传》已经流行,我想借参加“纪念曹雪芹逝世24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机会,就中国历史上的人文主义思潮问题作进一步阐述,请学界朋友和广大读者赐教。
“人文主义”界说
中国学者使用的“人文主义”一词,是英语humanism的译名。英语的这个词又是从德语humanismus译来的。德语humanismus这个词,为教育家尼采曼尔在1808年辩论中等教育中古代经典的地位问题时所始创。尼采曼尔当然不是凭空杜撰。这个词最早的源头是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的拉丁语著作中的humanitas(有关人性修养的全面教育)。自尼采曼尔始创“人文主义”一词之后,过了半个世纪,历史学家乔治·伏伊格特于1859年出版的《古代经典的复活》(又名《人文主义的第一个世纪》),首次将“人文主义”用于文艺复兴。第二年,瑞士历史学家雅各布·布克哈特用德文写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问世,书中处处使用了“人文主义”。《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是西方研究文艺复兴的奠基著作,也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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