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取消是国家在农村改革进入矛盾多发期和改革进入敏感期的转折关头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抑制和舒缓农村社会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爆发。它所产生的效应将会影响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局,带来国民收入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新调整,其影响重大而深远。可以说是是中国税制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极具划时代意义。
农业税取消使国民收入利益分配格局第一次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众所周知,建国五十多年以来,中国一直走的是一条农业扶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路子。正是这种工、农业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城市和工业对农村和农业的剥夺。国家通过农业税收,使农业剩余转化为发展工业的原始积累,农村和农民一直处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最末端。而农业税的取消,使农民第一次有权利处理自己的农业剩余价值,并将其转化为发展农业再生产的原始资本积累。农业税的取消,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农民负担数额增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体现出了国家政策体制的重大转变,是国民收入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调整。说明中国实行了五十多年的农业、农村支持工业、城市发展的思路发生重大里逆转——城市和工业应反哺农村和农业,其昭示着中国经济已开始走上一条工、农业协作共生的发展轨道。因此,其社会效应远远大于其实际减负的效果。
农业税的取消使农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所引发的矛盾得到进一步舒缓。农业税取消后,使农民的农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一直延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从此成为历史,农村各种矛盾由此也得到舒缓。
首先是农民的农业收入有了新的增长点。现在实行农业税取消的地方,农民亩平可增收70-100元(包括农业正税及其附加)。这在农业增产潜力处于下滑的今天,对提高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无疑起到了强心剂的作用。
其次是有利于改善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农村税费改革前,由于农民负担问题带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