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年轻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突出针对性
目前,济南市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中,4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已占42%,成为领导干部队伍的主体力量。从总体上讲,我市年轻领导干部队伍的状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复杂的环境,有少数年轻领导干部经不起种种诱惑和考验,出了问题,犯了错误,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据统计,从1995年至1998年,我市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年轻干部占了近30%。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如何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年轻领导干部的监督,促使他们健康成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
当前,年轻干部的成长环境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加强对年轻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要紧紧抓住年轻干部的特点,找准容易出问题的主要方面,把握监督的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通过调查分析,我们确定了监督重点,主要是突出思想政治监督、工作作风监督和廉洁自律监督。
一、加强日常监督
加强对年轻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经常督促提醒,既是关心、爱护年轻干部,促使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途径。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试行新任领导干部试用制。从1998年开始,我们在部分县(市、区)对新提拔干部(人大选举的干部除外)实行一年试用期的试点。在试用过程中,加强对年轻干部的考察了解。组织部门定期派人到这些干部的任职单位进行走访,通过与领导班子成员和群众座谈,了解他们的情况,特别是开展工作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同时,还经常与他们进行谈心,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两年来,全市共对187名新提拔的年轻处级干部实行了试用期,其中2人因表现一般被延长了试用期。
实行谈话、函询制度。从1996年开始,我市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了谈话、函询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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