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与“玩”结合的提出依据
1.小学生的情趣特点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爱玩好动,是儿童的天性,在小学时期的学生,兴趣广泛,好奇心强,常常以直接兴趣为动力,这就要求体育教学应从学生的情趣特点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寓教于玩,这样既能增强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又能在娱乐游戏中体现体育教学内容,达到体育教学目的。
2.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小学生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其骨骼硬度小,韧性大,易弯曲变形;肌肉力量小,耐力差;心率快,肺活量小,负氧能力差,易疲劳。这些都表明少年学生的运动负荷不能过大,运动时间不宜过长,否则,非但起不到通过上体育课来强身健体的作用,反而会给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把“教”与“玩”有机结合,使少年学生在上体育课过程中有张有弛,无疑是必要的。
3.小学生的接受能力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小学生,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都比较差,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教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却似懂非懂的情况,这就说明体育教学只强调“教”是不够的,还必须同“玩”结合起来,通过做游戏等趣味活动来启发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做到潜移默化。
4.小学生的成才需求决定了在体育教学中应注重“教”与“玩”的结合。体育教学的目的在于育人,即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人才,这就要求在体育教学中应体现出能够开发学生智力、发展学生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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