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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会关于“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部署要求,根据省纪委《关于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总体安排,结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实际,现就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意见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政治站位不高、业务素质不强。重点整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党性修养不足、思想觉悟不够、原则性不强,缺乏斗争精神,对大是大非问题不表态,对明显不良政治问题装糊涂;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因循守旧,习惯于凭经验干工作,对党纪党规、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对执纪监督规则规定不学习、法定程序不熟悉,审查调查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标准不高、业务素质不强,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等问题。

  (二)身份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重点整治纪检监察干部身份意识不强,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不深入、不系统,接受工作上推下卸,开展工作缺乏激情、推进工作拈轻怕重,缺乏勇于担当魄力、吃苦耐劳精神,日常监督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习惯于上传下达、照搬照抄,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开展专项工作该牵头的不牵头、该组织的不组织、该协调的不协调,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走,看见困难低头走等问题。

  (三)组织观念不强、作风纪律散漫。重点整治组织观念不强,参加机关“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主动,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娱乐化;机关优越感强、衙门习气重,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中口大气粗、盛气凌人;重公德不重私德、重身份不重行为,在机关谦虚低调,在外摆谱端架子,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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