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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四重奏”

语文教学大纲,是代表政府意志的、指导语文教育的纲领性文件,理应对语文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做出具有权威性的阐述和理解,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含糊的,具体的而不是笼统的,基本稳定的而不是朝令夕改的,与时俱进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遗憾的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从 1963 年 5 月的第一个语文教学大纲 ( 试用修订版 ) ,对语文教育理论研究这项基础工程都没能做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50 年间,大纲关于语文教育的基本看法,有的在前言中阐述,有的以“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点”或“教学中要重视的问题”呈现。 1996 中大纲 ( 供试验用 ) 在“教学目的”之后,列出了六项“教学原则”。但到 20xx 年 3 月的高中大纲 ( 试验修订版 ) ,“原则”又变成“应重视的问题”。这固然出于大纲制订者的慎重和严谨,但也不无栽种回避的成分。诚然,语文教育既是千古难题,又是世界难题。看来,在我们三亿中小学生的教育大国,要找到各方面都满意的“最佳方案”,确乎难而又难。历次大纲的不足,只能成为遗憾。

  20xx 年 7 月,教育部制订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 实验稿 ) 公布,令人耳目一新。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教育必须进行系统的改革,并对课程性质和地位、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阶段目标作出了远比大纲深入具体的阐述和规定。从大纲到课程标准,是跨世纪的历史飞跃,值得庆贺,更须深入学习。

  本文仅就阅读的功能谈点体会。

  课程标准在关于阅读的“教学建议”中首先指出:“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我理解这句话至少包含三层信息。

  一、阅读具有多重功能

  阅读教学是语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功能的认识受制于语文学科性质观。 1963 年大纲奠定了“工具性”的地位, 197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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