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部署安排,现就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XX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重大部署,强调“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聚焦守底线、促振兴、强保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部署安排。中办、国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实际行动,是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XX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XX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融会贯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发扬斗争精神,勇于向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正风肃纪新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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