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离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的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同时,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和实际来研究怎样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怎样依靠人民执好政、掌好权。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提高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一、始终把握好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发挥好“一个核心”作用,做到“四个抓好”,即发挥党组在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思想建设,抓好依靠党的领导方面的制度建设,如:人大常委会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主要工作请示制度。抓好重点工作,抓好常委会的党员组成人员、代表中的党员同志、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三支”队伍建设。这样既保证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又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利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的统一。
二、充分发挥人大在监督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20xx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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