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企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永恒的主题。它关系着职工生命健康,关系着企业的稳步发展。但这个字眼却总是与伤痛和逝去的生命连在一起,因此,这也从来就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翻开一期期的安全通报,红色的标题昭示着血淋淋的教训;一篇篇事故报告,让我们不忍翻阅;一幅幅悲惨场景,让我们不忍回顾。
如何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如何才能使这个话题不再沉重?
在扪心自问之后,我发觉答案竟如此简单!
在形形色色的安全事故原因中,一次次映入我们眼帘的,不外乎以下一些内容:“某某安全意识淡漠,违反了《安全规程》X项X款”;“某某单位未落实业主安全职责;”“某某习惯性违章、某某对现场带电范围不熟悉、某某未执行安全组织措施”……等等。可以说,这些事故原因的“套路”非常熟悉,毫无新意,但为什么总是有人“落俗套”地步其后尘呢?在我们身边,总是有那么一些人,认为有些安全规定是可有可无的,甚至是套在身上的一副枷锁,阻碍了工作进度,影响了生产效率,把一些自己认为繁琐的安全措施当做一个包袱甩之而后快;还有一些人,认为执行规章制度是自己所出卖劳动力的一部分,是上级布置给自己的工作内容,让做就做,不让做就不做。这样的人,根本不具备遵章守制的主动性,懒于把自己置身于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之中。这两种人,前者是一身“随性”,后者是一身“惰性”,正是这两种心态,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心存“侥幸”,对制度的轻视日益增长,直至无视制度的存在,最终把自己放到与制度对立的位置,在这个位置上,就注定会出现“安全意识淡漠”、“未落实业主安全职责”和“习惯性违规”等诸如此类一切危机人身安全的行为。
与安全制度的对立,就是对生命的轻视!
在刚刚参加工作时,为我们进行矿级安全教育的师傅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个厂房里,从岗位休息室到公共厕所的路上,有六七分钟的步行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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