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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XXX和XX届中央纪委XX次全会精神,聚焦工程建设领域“行贿受贿多、插手干预多、围标串标多、转包及违法分包多、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办文〔202x〕XX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x年5月至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科技文化、农田建设、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等工程建设项目及房地产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项目决策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在招标投标环节,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串标围标、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在土地出让和规划许可环节,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缓交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违规减免规费、违规征地拆迁、擅自改变规划、违法改变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四)在施工管理环节,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随意变更设计、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以及商品房烂尾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在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无合法合规依据拨款,虚报或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六)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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