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本质是对社会主义总体的概括,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它涉及到社会主义体制的模式,改革方向的取向以及构建。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不同,就出现不同的社会主义本质。周新城先生认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就是:政治上,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思想上,马克思主义处于主导地位。体现这些本质特征的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具有这些本质特征,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见《改革内参》20xx年,第1期)这一定义基本是斯大林模式各方特点的概括,只是其中缺少一个“计划经济”,多了一个“共同富裕”,不能称作本质的定义。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的定义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定义的核心是“共同富裕”,如同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剩余价值一样,它决定着该社会的一切方面和一切发展过程。由于两个定义的不同,坚持什么,改革什么,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会大向径庭。
下面分四个问题谈一下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一、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
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无产阶级专政也要受到法制的约束,决不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或者像列宁所讲: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全集》第35卷,中文2版第237页)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无政府主义,解放军进入北平、上海等大城市时,虽然局面混乱但还提出约法八章。对资本家的公私合营和“赎买”属于无产阶级专政,都是依法进行。只有当无产阶级专政不受法制时,才会出现中国的“文革”和苏联的大“清洗”。
无产阶级专政不是一个永恒的范畴。马、恩认为它只适用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过渡时期”,一旦阶级消失,无产阶级专政也就随之消失。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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