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改革的核心是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和调整,多年来受到责难最多的也是所有制方面的改革。最近还看到一些文章,认为三十年前的公有制要比今天我们实行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好。其实,一个社会的发展,最为关键的是其效率和动力的来源在哪里。而效率与动力又与激励机制和所有制结构有关。我想,有必要将三十年前精神鼓励与传统公有制内在的矛盾讲清楚,才能真正理解和客观评价我们1978年以来进行的利益机制的调整,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和今天形成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
创造财富:从精神鼓励为主到物质利益推动。在论及所有制结构改革之前,我们先来看1978年后对利益观念和激励机制的调整。任何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源于它的人民和国家投资、创业、创新、管理和劳动等方面的动力。这些动力来自于精神的作用,还是来自于物质利益的源泉,包括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私与公、民营与国有、效率与公平等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乃至哲学界,长期争论且似乎永恒的命题。建国后的三十年,按照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共产主义社会的设计,我们在意识形态和对公民行为的要求上,强化革命精神方面的教育和鼓励,淡化物质利益对公民劳动等行为的刺激;强调集体主义精神,反对个人主义的观念;重视国家和大集体利益,弱化小单位和家庭利益;弘扬对社会、国家、单位和集体的无私奉献,限制对个人利益的斤斤计较;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城市试图取消八级工资制,农村出工计时而不计劳动效果,缩小和抑制因技能和体能形成的多得和分配差别,尽可能进行平均分配。但是,这样的观念、要求落实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在城市的工厂和农村的生产队,劳动者由于分配,多劳与少劳一个样,干好与干不好一样,出工不出力,并且对工作不负责任,劳动的效率较低和质量较差;企业没有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和减少亏损的积极性,没有技术进步的积极性,没有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的积极性。整个国民经济投资和……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