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些城市中存在的“城中村”(或城边村)或一些新移民(含农民工)聚集的旧城区,往往在城市发展特别是“现代化城市”发展过程中,被视为障碍,人们总想尽可能早地一拆了之,代之以美丽的城市新景观。
“城中村”招人烦的一个原因是所谓“藏污纳垢”,治安较差:外地人多,低收入人群多,管理较复杂。但问题是,之前我们有没有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呢?还是简单地依靠原来的“村镇”政府进行管理,而没有根据人口发展的客观实际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把它们当作真正的大城市的一个行政区域来加以管理呢?所谓“城市化”的进程,本质上就是农民进城的过程(原来的城市人口过得更好叫“城市发展”,不叫城市化),是一个外地人移入、低收入阶层进城的过程(农民进城初期还无法当电脑工程师或金融操盘手)。我们要是还按照过去的办法,仅为或主要为原来的城里人提供公共服务,一定会在城中村这样的地方出现“政府缺位”的问题。
城中村“招人烦”,另一个原因是“不好看”,有碍市容市景,似乎与现代化城市规划和容貌格格不入。但是,我们不妨想一下欧洲各国大城市当中的那些老城区,也是那样挤在一起的4~5层的“握手楼”,也是那样窄窄的小街道,当年在一定意义上都是城中村(都是在类似的条件下很无序地发展起来的),经过几十、上百年的发展演变,现在反倒成了那些现代化城市中最有味道、最有文化的部分,吸引着大量的游客。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把它们(至少是一部分)作为“古迹”保存下来,在卫生、安全、消防等方面对其加以改造,用一种艺术的思维、用现代建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美化,形成有特色的步行街、酒吧街等,使“山鸡变凤凰”,使它们也有机地融入到现代化城市的发展中呢?
在很多方面,发达国家中的城镇老街在早年间(即相当于我们这个发展阶段的年代里)的状态可能比我们现在的城中村还要差,许多城市的“贫民窟”长期存在,条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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