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工作中职业乞讨的对策浅析
20xx年8月1日,国务院废除旧的收容遣送制度,颁布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新的救助管理制度施行四年多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人性化关爱和救助,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的认同和赞誉。但是,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城市流浪乞讨现象却仍然无法根除甚或行乞人数还有增长。究其原因就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大多为职业乞讨者,而以人为本、自愿求助的新的救助管理制度面对职业乞讨出现了目标与现实的差距。现就有关问题略作浅析:
一、职业乞讨现象的成因、特征及危害
职业乞讨是指以个人乞讨所得为本人的全部生活和消费来源的乞讨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乞讨为业。它们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物质贫困型职业乞讨,主要是那些为生活困境所迫,不得不行乞维持生存的群体。二是精神贫困型职业乞讨,主要是指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生活方式自立,但好逸恶劳,以乞讨作为敛财之道的群体。三是被操纵利用型职业乞讨,主要是指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被幕后黑手通过威逼利诱等方式操纵利用,成为赚钱工具的群体。
随着形势的发展,职业乞讨的行为和方式呈现出一系列明显的特征。一是以讨要现金为主要目的。职业行乞者将此作为生财之道,故在行乞过程中大多只要现金,不屑于实物甚至拒绝实物帮助,以达到敛财目的。二是欺诈性行乞、违法行乞现象不断增多。乞丐打的上班、夜晚换装出入高级酒店、购置高档商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城里磕上三年头,回去盖个小洋楼”,通过欺诈行乞发财致富早已成为职业乞丐的共识,安徽宫小村甚至成了一个生产乞丐的地下工厂。三是作为乞丐职业化的发展结果和重要特征,乞讨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乞丐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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