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长而投资: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中的政府支出行为分析
一、问题提出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分为两种制度:一类是由农村合作社和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的集体福利制度;另一类是由国家提供的国家福利制度。制度内与制度间虽然水平不一,分割现象明显,但是基本上能提供一个基本安全网。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国的经济增长迎来了一个高速增长期。但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儿童福利体系并没有演化成制度型 的制度。政府在儿童福利支出项目上主要集中在教育和福利机构两项上,儿童其它福利项目被删减,尤其在农村明显;政府支出水平比较低,儿童方面的支出远远低于人均财政收入的速度,即使是政府重视的教育支出也低于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是至今仍未达到;政府对留守儿童,流浪儿童,与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的社会支持相当匮乏。而根据福利理论发展的工业革命逻辑(Logic of industrialism):在工业化的推力和拉力下,社会福利机构的完善和发展成为不可或免的结果(Wilensky ? Lebeaux,1958, p.138)。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工业化的加快,不仅没有推动我国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而且把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全面覆盖的儿童福利体系拆的支离破碎。工业化的进程并没有推动儿童福利制度的完善,说明中国的发展和制度变迁面临的选择集合和约束不同,因此导致选择的路径不同。诺斯(1994)将影响制度变迁的选择集合分为两类:报酬递增和显著的交易费用所确定的不完全市场。报酬递增是解释制度向有效制度转变的分析思维,不完全市场是试图去解释一些不良绩效制度存在的原因。
在存在报酬递增时,制度是重要的,他确定了制度变迁的长期有效路线。但在在偏好的无争议的给定下,路线的分歧和持久的不良绩效将会处于支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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