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福利政策:从社会救济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社会福利”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理解是将其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指为鳏寡孤独残等各类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以及遇到突发性困难的人群提供的物质帮助和生活照顾,因而也被称作“不幸者的慈善”、“选择性福利”、“补缺型福利”、“救济型福利”等;广义的理解是将社会保障包括在社会福利之内,把“社会福利”理解为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设施、津贴和服务的制度体系,既有物质帮助也有精神慰藉,因而也被称作“普遍性福利”、“普惠型福利”、“发展型福利”。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老年福利主要是面向“三无”老人的低水平、单一性、救济型福利;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适应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新形势,我国老年福利政策有了许多新的发展,针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政策不断完善,面向全体老年人口的福利政策陆续出台,老年福利政策正在从社会救济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这是中国社会福利制度转型升级的重要缩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准。本文拟对进入人口老龄化以来我国老年福利政策的主要进展及其完善对策作简要陈述。
一、解决老年人口生活困难的福利政策不断完善
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保障老年人口基本生活和解决其特殊困难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1.低保制度覆盖城乡所有老年人口
《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要求,贫困老年人要按规定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三无”老人均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低保救助。目前,全国所有城市贫困老人均已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一些地方还对鳏寡老人、贫困老年人给予重点救助,将其享受的低保金在当地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左右,到20xx年底全国2272.1万城市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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