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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激发某税务纪检工作“新质生产力”的思考与建议

  202x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首次提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聚焦新质生产力作出了科学部署。“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这十二个字正是总书记为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给出的重要方法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可以理解为: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从税收的角度来看,税收和新质生产力关联紧密,无论是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还是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方面,均需要财税政策诸如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给予支撑,税费服务和税收大数据分析也能从防风险、促发展的角度给予支持。从税务系统纪检工作的角度来看,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要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就要找准纪检工作的“新质生产力”。

  结合总书记提出的“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十二字方法论,可以思考适用于XX税务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方式。按照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分析,税务系统纪检工作的新质生产力,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关键在高质量,特点是创新。因此,本文将以“如何体现纪检工作的生产力”——“如何保障纪检工作的高质量”——“如何拓展纪检工作的新路子”为思路,对激发纪检工作“新质生产力”进行思考。

  一、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压实纪检工作“生产力”

  纪检干部队伍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职责重大、使命特殊,自身建设必须十分过硬。对我们税务系统而言,纪检干部队伍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着重要纪律保障,也是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生产力”。近年来,市局党委高度重视纪检队伍建设,印发了《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激励纪检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加强了对纪检干部的学习教育、提拔使用、培训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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