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在新形势下,“三农”工作中凸现出来的新矛盾和新的问题,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该如何转变,“三农”工作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哪里,值得重新认定和思考。下面,我以xx市xx镇为例谈谈农村税费改革后政府职能在五个方面的转变的必要性。
一、乡镇级基本情况及发展现状
20xx年全国共有26个省市免征农业税,湖北省是其中之一。xx镇作为一个农业大镇,历年来,农业生产总值在全镇GDP中,三分有其二。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取消,乡镇干部渐渐从催粮催款中解脱出来,镇政府组织收取农业税费的基本职能也逐渐淡化,部分乡镇干部心理上产生了失落感,对现状茫然无措,工作也打不起精神,更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怎么干?随之而来的是,干部工作畏难,纪律涣散,态度消极等不良倾向。
与此同时,农业税取消后,部分外出务工农民纷纷返乡创业,农村荒地、坡跟地、三级地等各类过去无人问津的“劣质地”被一抢而空,农民种田热忱空前高涨,镇政府不再为“荒田”担忧。但同时农村各类矛盾日益突出。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人地矛盾”解决难的问题,税改后镇村两级历史债务化解难的问题,镇级财力锐减后导致弱势群体救助难的问题,各种公益事业、公用设施建设难的问题,镇政府机构臃肿,人员庞杂致使机关运转难的问题,等等。
由此可见,取消农业税相对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同时,由于乡镇政府在职能上的缺位、越位、错位直接导致了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的“变 味”,甚至滋生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四次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但由于历史条件有限,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病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从而出现了……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