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XXX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XX次全会、省纪委XX届XX次全会、市纪委XX届XX次全会和县纪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推进新时代清廉家庭建设,强化干部家属家庭助廉意识,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廉政家访活动。为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开展廉政家访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抓手,也是对全县干部职工监督管理的具体举措,既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又体现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通过廉政家访活动,深入干部职工家庭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家庭成员情况,搭建组织与干部职工家庭之间相互沟通联系的“连心桥”;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提请家属经常提醒和督促“身边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家属当好“廉内助”,及时排查消除家庭廉洁风险,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二、任务分解
(一)廉政家访实施主体
廉政家访活动主要由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工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
(二)廉政家访实施范围
1.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重点负责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开展廉政家访,根据需要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家访;县委常委对联系乡镇(街道)和分管联系部门的负责人开展廉政家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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