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日趋复杂和多元化,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多方因素呈现出对劳动者不利的现实条件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劳动关系成为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共同的工作目标。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要求各类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使劳动合同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个法宝,但对于集体合同,多数劳动者对其知之甚少,目前对此项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只有一些工会组织在坚持建立和推行,对于这项工作,部分机构、部门和一些职工并不是很理解。对于广大职工群众来说,集体合同制度就是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又一个利器。
集体合同是当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通行做法,它通过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建立企业、职工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平衡,达到双赢的目的,对此,
(20xx年8月第1版)《工会干部培训教程》,系“十五”期间全国工会干部培训教材。该教程对集体合同做出这样的定义:“集体合同是指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与企业经营者以及双方的代表组织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福利与保险等事项经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签订时,职工个人面对的是强大的企业,职工处于绝对的劣势之中,因此劳动合同中存在一些(甚至是许多)不平等条约,有的甚至是违法条约;而集体合同的签订,是全体职工整体面对企业,职工方在谈判中并不处于太大的劣势,因此集体合同能够弥补劳动合同中的违法和不平等条款,从而进一步将劳动关系的调整趋于合理和稳定,从而达到了维护职工整体权益的目的。
改革开放后的一个时期在某些相关的法律中涉及了集体合同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中国的集体合同制度,应当说开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劳动部颁发的《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使我国的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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