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逾10%,65岁以上达6%以上,且这一比例还呈逐渐上升趋势。在这些老龄人中, 城镇老年人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惟占有绝大比例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至今没有可靠保障。他们的养老保障也逐渐从家庭层面上升为社会问题,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的重要因素。妥善解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大工作课题;解决的好坏,已直接影响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和谐构建。下面,我仅就我市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谈一点浅显的看法:
一、我市农村养老之现状
一是农村发展滞后,经济紧张。解放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增长,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改革开放之初不足百元,到20xx年已达3114元。但是比城镇经济发展还是滞后许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还存在许多困难,农民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相比,绝对差距甚至相对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手中没有多少剩余钱财留作养老,既使有一部分也都主要用在了子女入学等方面,赡养老人失去了稳定的经济基础,使得老年人的家庭养老保险系数逐渐缩小。
二是家庭结构转型,负担加重。由于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行,农村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变化,家庭子女人数减少,家庭规模也在小型化,劳动力也在减少,这就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与此同时,家庭正在逐渐形成4:2:1的结构,劳动力供养承载系数越来越大。家庭小型化和劳动供养系数加大之后,年轻一代相对上一辈对老年人,不论是精神负担还是经济负担程度都成倍甚至几倍地增加,无论是时间、精神,还是经济,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特别是按传统习俗极少有男到女方落户,致使纯女户女儿外嫁后,父母一旦年老,失去劳动能力,就难免在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沦为绝对贫困户。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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