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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思考与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项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我院自201x年5月至今,已完成对8个大队级党组织的巡察,院党委巡察办主动适应深化政治巡察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注重把握巡察监督在党内监督体系中的定位,进一步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党委职能部门监督和其他职能部门监督统筹衔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一、科学统筹谋划,积极构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体系
  谋无主则困,事无备则废。党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监督工作整体规划,积极协调机关职能部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确保监督融合的质量和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融合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和推进监督贯通融合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起来,实现立体聚焦,形成合力,增强监督有效性。各项监督要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始终保持党内监督的正确方向。要认清贯通融合既是对各项监督功能的整合,又是对各项监督效能的提升,要增强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二是明晰监督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必须厘清各项监督职能边界,精准把握各项监督的核心要义。党委巡察靠前指挥,按照“四个落实”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方位体检,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各职能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结合我院发展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对相关业务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进行监督。院纪委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同时发挥执纪、问责作用,对巡察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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