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常态化民兵应急队伍的建议
建立常态化民兵应急队伍是新形势下民兵队伍建设的要求,是民兵发展的新方向。广州、湖南、山西等省的部分县市,郑州管城区已率先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工作开展上各有各的方法模式和经验,但都是遵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思路,本着队伍常备、任务多能、作用明显的要求来组建和管理的。
一、关于职能定位
确定常态化民兵应急队伍的职能,应依据《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遵照民兵的性质和任务,不能想当然。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应急常备队伍的职能应该着眼“民兵”、“应急”、“常态”三个方面来考虑。“民兵”是寓民于兵,首先是民、然后是兵,所以其职能就要“配合”:配合部队、公安、武警制止动乱,平息暴乱或严重骚乱,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公安处置暴力行为或严重危害秩序、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配合公安等部门完成执勤、执法任务。从“应急”面来看,他应具有“担负”职能。主要是担负重要目标遭袭击时的快速增援任务,担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担负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部位和非常时期的警戒执勤,安全保卫等任务。因为是“常备”,所以其职能要参与,主要参与地方的经济建设,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任务对地方的重点项目、突击性建设、集中活动要积极参与,经常性参加,如参加治安巡逻、植树造林、水利工程、城市提升、经济园区建设等活动。
二、关于常态化体现方式
因受经费、场所、食宿等因素的限制,常态化民兵应急队伍不一定必须按照作战部队的管理模式长期集中在一起管理使用,只要能随时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就达到了常太化。
(一)组织结构常态化。民兵活动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需要有关单位的配合,为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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