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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对“姜国文”案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念好“三字诀”,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按照这次警示教育的要求,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展开了一场深刻的讨论,气氛热烈,发人深省。姜国文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他的行为给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他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中迷失了方向,造成政治信仰丢失,生活作风腐败,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给党的领导干部抹了黑,丢了脸。姜国文的案例就是一部生动鲜活的教材,从反面给予党员干部深刻的洗礼,灌输反腐倡廉教育,也为党员干部头上带上了紧箍咒,时刻自醒自重自勉自励,念好“三字经”,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吕本中《官箴》有云: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必须合乎法纪,符合身份,不能越雷池一步,触碰底线,超越红线,勇闯火线都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因为言行与我们如影随形,它不仅代表这个人的形象,还关系到党的形象。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做到身由所正,言有所戒、行有所至,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底色,方能在群众的心中树好标杆,当好引领,做好表率。因此,党员干部要清正廉洁,谨言慎行,念好“三字经”。
  一是念好“公”字经。诚如明代薛瑄所言:“于人无憎恶之私,惟公好恶而行之。”姜国文在担任哈尔滨市纪委书记长达10年之久,期间作为纪检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目无法纪,执法犯法,将公权力作为自己徇私情、办私事、谋私利的工具,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巨额财物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在党政机关工作,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清风正气,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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