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监狱之我见:加强犯情分析 促进安全发展
当前,随着新刑法的实施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监管改造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难度加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是狱内重特大案件呈上升趋势,罪犯行凶、自杀等事件也屡有发生。在繁重的改造任务面前,如何有效地遏制和杜绝罪犯脱逃、自杀、行凶等重特大案件的发生,确保狱内三个秩序的持续稳定,是一个值得探讨而又亟需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除了要严格执行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之外,要在犯情分析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上下功夫,做到敌动我知、超前防范,将影响监内改造秩序的各种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加强犯情搜集,提高犯情分析的全面性
犯情搜集要求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力争全面、准确。一是直接搜集、获取。通过察言观色、清监查号、安检搜身、会见及亲情电话监听、信件邮包检查、个别谈话、心理测试、内查外调等方法直接搜集获取情报。对新入监的罪犯,可以借助其社会关系了解情况;对于调入罪犯,可以通过调出单位掌握信息,增强犯情分析的针对性。二是通过罪犯间接提供。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积委会、互监组、号室长、组长、监督岗等的积极作用,及时搜集情报信息;另一方面,要强化“耳目”与“信息员”的双轨运用,着力构建以耳目、信息员为主的“明暗两条线”的情报搜集网络。耳目、信息员的数量要满足要求,确保所有重点人头、重要部位均能得到有效布控,受到监视监听。三是通过技侦手段了解、掌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视频监控、数码录音、监控对讲、微型摄录、无线侦听等技侦手段了解掌握情报信息,尤其是了解掌握罪犯在夜间、在复杂活动场所的活动情况。
二、加强犯情评估,提高犯情分析的准确性
通过不断建立完善罪犯信息档案,提高犯情评估的准确性。一是建立罪犯基本信息档案,掌握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成份、文化程度、捕前职业、案情性质、入狱时间、刑种刑期、性格特征等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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