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几点认识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一项全局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影响力深,要作为领导工程、系统工程、群众工程和综合工程来抓,推动其全面落实,发挥其重要作用。
一、责任制是一项领导工程,必须突出主体、高位推进。
(一)领导主体意识要到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军政主官,作为责任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责任主体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官兵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才能有力地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领导主体责任要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要执行到位;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落实到位;本单位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要解决到位。
(三)领导主体作用要到位。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在抓党风廉政过程中要发挥带头作用,抓自己、抓身边人和家人、抓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工作的落实。要发挥带领作用,组织“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要发挥带动作用,一级抓一级,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和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二、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优化结构、提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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