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诉求多元化、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等问题并存,亟待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规范社会管理手段、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作为社会治安管理及防控一线的公安机关,“看不住、打不赢、管不好、办不妥”的问题仍然相对较为突出,加之基层警力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执法规范化水平较低,亟待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和方法、规范管理行为。本文试以在明确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定位和原则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对新时期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大致定位和基本原则
当前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面临着“三大困境”:一是该管的没有管住,比如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总是漏管失控;二要管的没有办法管,比如对“网络组织”、大量“社会人”缺乏相应管理手段;三是不该管的不得不管,比如大量的非警务活动花费了公安机关的大量精力,却往往是吃力不讨好。这些困境反映出制约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工作的两项主要因素,即管理范畴不明确、管理方式不科学。因此,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突破传统管理模式的制约,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公安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探索“管得住、管得对、管得好”的有效管理模式。
社会管理创新是整个党政机关的一项系统工程,公安机关应当合理划分在其中的工作范畴和定位。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应当紧紧围绕维护稳定的职能定位,既避免大包大揽式的职能泛化,又不断压缩手段滞后、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盲区,科学划分管理范畴,着力解决好“管什么”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围绕“人、地、物、网、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明确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向,加强对治安要素的动态化管控措施,特别是要以人口管理为核心,着力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帮教管控等难题,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因素。二是主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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